(原标题:丽尚国潮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兰州丽尚国潮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于2025年5月21日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9人。会议由董事长吴小波主持,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审议通过《关于<兰州丽尚国潮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同意公司实施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关联董事郭德明回避表决,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审议通过《关于<兰州丽尚国潮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关联董事郭德明回避表决。
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兰州丽尚国潮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关联董事郭德明回避表决。
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延长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授权董事会/董事会授权人士全权办理相关事宜有效期的议案》,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关联董事吴小波、吴群良、吴林回避表决。
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同意公司于2025年6月16日下午14:00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以上议案均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详情请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