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建设机械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接受陕西建设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委托,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指派律师对公司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进行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本次股东大会原定于2025年5月20日召开,因公司高管需参加陕西辖区上市公司投资者集体接待日暨2024年度业绩说明会,会议延期至2025年5月21日14:00召开。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过了两个议案:1. 关于子公司上海庞源机械租赁有限公司在陕西开源融资租赁有限责任公司申请年度融资租赁额度的议案;2. 关于公司在陕西善美商业保理有限公司申请年度授信额度的议案。两个议案均获得通过,关联股东陕西煤业化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陕西建设机械(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回避表决。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255名,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100,499,92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0371%。本所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人员资格及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