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股票 - 数据解析 - 公告简述 - 正文

宝钢股份: 上海市方达律师事务所关于宝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之法律意见书内容摘要

关注证券之星官方微博:

(原标题:上海市方达律师事务所关于宝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之法律意见书)

上海市方达律师事务所为宝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出具法律意见书。根据相关法律顾问协议,方达律师事务所指派律师出席了此次股东大会,并就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参与表决和召集会议人员的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等出具意见。

会议通知于2025年4月2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指定媒体发布,现场会议于2025年5月20日下午14时在上海市宝山区富锦路885号宝钢股份技术中心召开,同时提供了网络投票渠道。会议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过了包括《2024年度董事会报告》、《2024年度监事会报告》、《2024年年度报告》、《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2024年下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2025年度预算》、《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债券发行额度储备及发行方案》、《2024年度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执行情况报告》及《关于第三期限制性股票计划回购注销有关事宜》在内的多项议案。其中,议案10为特别决议议案,其余为普通决议议案,议案7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会议表决程序和结果合法有效。

微信
扫描二维码
关注
证券之星微信
APP下载
相关股票:
好投资评级:
好价格评级:
证券之星估值分析提示宝钢股份盈利能力一般,未来营收成长性一般。综合基本面各维度看,股价合理。 更多>>
下载证券之星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证券之星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证券之星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jubao@stockstar.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如该文标记为算法生成,算法公示请见 网信算备310104345710301240019号。
网站导航 | 公司简介 | 法律声明 | 诚聘英才 | 征稿启事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举报专区
欢迎访问证券之星!请点此与我们联系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