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上海市方达律师事务所关于宝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之法律意见书)
上海市方达律师事务所为宝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出具法律意见书。根据相关法律顾问协议,方达律师事务所指派律师出席了此次股东大会,并就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参与表决和召集会议人员的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等出具意见。
会议通知于2025年4月2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指定媒体发布,现场会议于2025年5月20日下午14时在上海市宝山区富锦路885号宝钢股份技术中心召开,同时提供了网络投票渠道。会议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过了包括《2024年度董事会报告》、《2024年度监事会报告》、《2024年年度报告》、《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2024年下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2025年度预算》、《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债券发行额度储备及发行方案》、《2024年度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执行情况报告》及《关于第三期限制性股票计划回购注销有关事宜》在内的多项议案。其中,议案10为特别决议议案,其余为普通决议议案,议案7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会议表决程序和结果合法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