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关于浙江艾罗网络能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之法律意见书)
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受浙江艾罗网络能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委托,就其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出具法律意见书。本次股东大会于2025年5月19日召开,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现场会议在浙江省杭州市桐庐县城南街道石珠路278号公司会议室举行,由董事长李新富主持。网络投票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76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77,523,86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8.45%。会议审议通过了《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续聘2025年度审计机构》《取消监事会、增加经营范围并修订公司章程及相关议事规则》《2025年度董事薪酬方案》和《2025年度监事薪酬方案》等议案。
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人员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