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德恒上海律师事务所关于江苏微导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之见证法律意见)
德恒上海律师事务所为江苏微导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出具见证法律意见书。会议于2025年5月19日下午14点在江苏省无锡市新吴区长江南路27号公司会议室召开,由副董事长LI WEI MIN先生主持。会议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网络投票时间为2025年5月19日9:15-15:00。共有74名股东及股东代表出席,代表有表决权股份96,331,363股。
会议审议通过了12项议案,包括公司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监事会工作报告、财务决算报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续聘2025年度审计机构、公司董事和监事2025年度薪酬方案、投保董监高责任保险、延长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授权董事会办理具体事宜有效期等。各项议案均获得通过,其中部分议案涉及特别决议。
德恒上海律师事务所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及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