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董事会关于估值机构独立性、估值假设前提合理性、估值方法与估值目的相关性以及估值结果公允性的说明)
纳思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估值机构独立性、估值假设前提合理性、估值方法与估值目的相关性以及估值结果公允性的说明。公司间接控股子公司Ninestar Group Company Limited向Xerox Corporation出售其直接持有的Lexmark International II, LLC的100%股权,构成重大资产重组。董事会审阅了本次交易的估值报告及相关文件,对估值事项进行了核查并发表说明:一、估值机构具有独立性,具有证券业务资格,除业务关系外无其他利害关系。二、估值假设前提合理,按照国家法规和市场惯例执行,符合标的资产实际情况。三、估值方法与估值目的相关,为重大资产出售提供合理作价参考,估值方法恰当,结论合理。四、估值定价公允,交易价格由各方谈判协商确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情形。董事会认为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所选聘的估值机构具有独立性,估值假设前提合理,估值方法与估值目的相关性一致,估值结论合理,交易定价公允。纳思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5年5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