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豪威集成电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2025年5月修订))
豪威集成电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旨在规范募集资金的使用与管理,保护投资者权益。募集资金指公司通过发行股票或其他具有股权性质的证券向投资者募集并用于特定用途的资金。公司董事会负责建立健全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使用、改变用途、监督和责任追究的内部控制制度。募集资金应存放于经董事会批准设立的专项账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公司应在募集资金到账后一个月内与保荐机构或独立财务顾问、商业银行签订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使用需遵循招股说明书或其他公开发行文件所列用途,不得擅自改变用途。募投项目出现重大变化时,公司应及时公告并对项目可行性重新论证。公司可将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或补充流动资金,但需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并披露相关信息。募投项目变更需经董事会、股东会审议通过,并由保荐机构或独立财务顾问发表意见。公司应每半年度全面核查募投项目进展,出具募集资金专项报告并公告。保荐机构或独立财务顾问至少每半年度进行一次现场核查。年度审计时,公司应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鉴证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