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第十一届董事会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青岛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青岛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于2025年5月16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根据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经营规模及行业薪酬水平,制定此方案。
适用对象为全体高级管理人员,有效期至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任期止。高级管理人员薪酬采用年薪制,包括年度薪酬和任期激励收入。年度薪酬由固定部分即基本年薪,以及浮动部分组成,浮动部分涵盖季度绩效奖金(营销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不适用)和年度绩效奖金。任期激励收入与高级管理人员任期经营业绩考核结果挂钩,结合实际任职时间和任期经营业绩考核结果确定。
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按其实际任期计算并予以发放。薪酬或津贴均为含税金额,涉及的个人所得税由公司统一代扣代缴(个人申请自行申报的除外)。未尽事宜按照国家法规、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本方案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并实施。青岛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5年5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