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北京市中伦(青岛)律师事务所关于山东玲珑轮胎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北京市中伦(青岛)律师事务所就山东玲珑轮胎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出具法律意见书。会议于2025年5月15日召开,采用现场会议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现场会议在山东省招远市金龙路777号公司会议室举行,网络投票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
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及代理人共1368名,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数为862,217,253股,占公司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8.9146%。会议审议通过了多项议案,包括公司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监事会工作报告、年度报告、财务决算报告、利润分配方案、2025年经营计划及财务预算报告、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董事和监事薪酬考核情况、预计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及担保事项、境外投资项目、发行H股股票并在香港上市相关议案、取消公司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及相关议事规则、修订公司内部治理制度、增选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确定公司董事角色及职能、授权董事会处理H股发行上市有关事项、投保董事及高管责任保险、聘请H股上市审计机构及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会议表决程序合法合规,表决结果有效。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人员和召集人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