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上海市华诚律师事务所关于上海宝信软件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限制性股票计划预留第二批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锁暨上市的法律意见书)
上海市华诚律师事务所关于上海宝信软件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限制性股票计划预留第二批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锁暨上市的法律意见书。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本所律师对公司第二期限制性股票计划进行了核查验证。第二期计划自2020年4月启动,经过多次调整和授予,至2025年5月,预留第二批第三个解除限售期即将解锁。本次解锁需满足公司及激励对象未发生特定负面情形、公司业绩考核达标和个人绩效考核达标等条件。经核查,公司及激励对象均满足上述条件。2021年度和2022年度公司经营业绩达到解除限售期的业绩条件,激励对象个人绩效评价结果均为“A”及以上或“较优秀”及以上。本次解锁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133216股,占公司现总股本的0.0046%,可上市流通日为2025年5月20日。公司股本结构变动后,有限售条件流通股减少133216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增加133216股。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解锁的条件已经成就,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计划草案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