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瑞玛精密: 关于公司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审核问询函的回复(修订稿)内容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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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关于公司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审核问询函的回复(修订稿))

苏州瑞玛精密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审核问询函的回复中,公司拟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68,000万元,其中35,914万元用于汽车空气悬架系统及部件生产建设项目,23,053万元用于座椅系统集成及部件生产建设项目,9,033万元用于补充流动资金。项目一实施主体为非全资子公司普莱德汽车科技(苏州)有限公司,由发行人及其参股公司Pneuride Limited合资设立。普莱德(苏州)与普拉尼德签署《技术转让及合作开发协议》,购买空气悬架系统领域的专有技术和专业知识。项目一总投资额由8,000万元调增至43,914万元,建设期为45个月,预计形成年产空气弹簧总成160万只、空气供给单元40万只等生产能力,达产年营业收入约为142,000万元,净利润约为13,180.75万元。项目二建设期为33个月,预计形成年产座椅集成系统及部件共445万件,达产年营业收入约为40,800万元,净利润约为2,457.11万元。发行人及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存在资质已到期或将于一年内到期情形。前次募集资金实际投入过程中存在两次延期及调整部分建设内容情形。发行人补充说明募投项目与现有主业的协同性、技术依赖性、项目实施控制及不确定性、订单获取情况、产能消化风险、总投资额调整的必要性、效益测算合理性、补充流动资金比例合规性、资质续期风险、前次募投项目影响等问题。保荐机构、发行人律师及申报会计师进行了核查并发表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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