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江苏恒顺醋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年5月修订))
江苏恒顺醋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旨在规范董事会的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确保董事和董事会有效履行职责。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其中外部董事不少于5名,独立董事不少于3名,至少1名为会计专业人士。董事任期三年,可连选连任。董事候选人存在特定情形不得提名,存在其他违规情形需披露具体情况。董事辞职需说明原因并在特定情况下待补选后生效。董事会行使多项职权,包括召集股东会、决定经营计划、投资方案等。董事会的经营决策权限涵盖资产购买、出售、投资等,超出规定比例的重大项目需报股东会批准。对外担保、财务资助需经全体董事过半数及出席董事三分之二以上同意。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定期会议,临时会议由特定情形提议召开。会议通知、召开、表决等程序详细规定,决议需过半数董事同意,涉及担保需更多同意。会议记录、决议公告、档案保存等均有明确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