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关于晶晨半导体(上海)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及部分限制性股票作废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为晶晨半导体(上海)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及部分限制性股票作废事项出具法律意见书。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晶晨股份已完成必要批准和授权程序。2023年11月至12月期间,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了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并进行了公示和核查。2025年5月9日,公司再次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和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
本次归属期为2024年12月19日至2025年12月18日。归属条件包括公司未发生特定负面情形、激励对象未发生特定负面情形、任职期限要求、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和个人层面绩效考核要求。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为2024年末无线连接芯片和视觉系统芯片出货量累计值高于4.225万颗,实际出货量为4.236万颗。个人层面绩效考核结果显示486名激励对象中,465名考核结果为“优良”,21名为“合格”。
本次归属数量为523.416股,归属人数为486人,授予价格为31.65元/股。作废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共计341.709股,其中因100名激励对象离职作废338.875股,因21名激励对象考核结果为“合格”作废2834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