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关于晶晨半导体(上海)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为晶晨半导体(上海)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出具法律意见书。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本所对本次激励计划授予相关事项进行了核查。
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公司已履行以下批准和授权程序:2025年4月17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激励计划草案及相关议案;2025年4月18日至4月27日,公司公示了激励对象名单;2025年5月7日,公司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激励计划草案及相关议案;2025年5月8日,公司披露了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2025年5月9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根据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及公司决议,本次激励计划的授予条件已经成就。本次授予的授予日为2025年5月9日,授予价格为36.58元/股,授予对象为649名激励对象,授予数量为596.11万股限制性股票。公司将继续履行相应信息披露义务。本所认为,本次授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