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山东大业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北京德和衡律师事务所受山东大业股份有限公司委托,就其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出具法律意见书。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召集,董事会于2025年4月1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发布会议通知,会议于2025年5月9日下午14:30在公司五楼会议室召开。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并表决了《关于拟签署〈诸城大业200MW风电项目EPC总承包合同〉的议案》。
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318名,代表公司股份数量为180,742,97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2.8860%。表决结果显示,同意180,148,231股,占99.6709%;反对88,240股,占0.0488%;弃权506,500股,占0.2803%,议案获得通过。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