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奥浦迈: 上海市方达律师事务所关于上海奥浦迈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内容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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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上海市方达律师事务所关于上海奥浦迈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上海市方达律师事务所就上海奥浦迈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出具法律意见书。公司董事会于2025年4月16日发布召开通知,会议于2025年5月9日下午14:00在上海市浦东新区紫萍路908弄28号楼五楼公司会议室召开,同时提供网络投票。通知公告日期距会议召开日期达20日,符合法律法规。

参与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55名,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数61,645,38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4.2897%。出席人员资格及召集人资格均合法有效。会议审议并通过了8项议案,包括2024年年度报告、财务决算报告、董事会工作报告、监事会工作报告、独立董事述职报告、2025年度董事和监事薪酬、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其中议案6和议案8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所有议案均以普通决议程序表决通过,同意股份数超过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半数。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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