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关于建华医院公司提起诉讼的公告)
近日,创新医疗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子公司齐齐哈尔建华医院有限责任公司(建华医院公司)就与江苏齐丰重工有限公司(齐丰重工)、齐齐哈尔建华医院(民非建华)、韩雪梅、韩飞、张丽、龙泯的侵权责任纠纷,向广东省深圳市宝安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并收到《受理案件通知书》。建华医院公司请求依法判决齐丰重工、民非建华、韩雪梅赔偿财产损失26,463,966.82元;韩飞返还2,700,000.00元及自2017年4月17日起按月利率1%计算至实际履行之日的利息;张丽返还2,300,000.00元及相应利息;龙泯返还3,000,000.00元及相应利息;并要求各被告承担律师费、保全费、诉讼费等费用。
纠纷起因为建华医院公司与铁岭金帝净化设备有限公司(金帝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中,在已足额支付工程款的情况下,法院判决建华医院公司需再支付工程款15,090,000.00元及逾期付款利息7,132,478.08元,最终被强制执行26,463,966.82元,导致建华医院公司承担双倍工程款项和高额逾期利息。建华医院公司认为各被告的行为是导致其经济损失的直接原因,故提起诉讼。由于案件尚未开庭审理,公司暂时无法判断对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公司将密切关注案件进展,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截至公告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诉讼、仲裁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