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奥普特: 北京国枫(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广东奥普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内容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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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北京国枫(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广东奥普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北京国枫(深圳)律师事务所为广东奥普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提供法律意见。会议于2025年4月2日10:00在广东省东莞市长安镇召开,由董事长卢盛林主持。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结合的方式,网络投票时间为2025年4月2日9:15至15:00。会议通知提前发布在上交所网站,载明会议相关信息。共有198名股东参与,代表股份98,311,30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0.4302%。会议审议通过三项议案:《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各议案均获99.9117%的同意票。关联股东叶建平回避表决。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人员资格及表决程序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本法律意见书仅供本次会议使用,不得作他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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