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关于上海晶丰明源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为上海晶丰明源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出具法律意见书。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于2025年4月1日下午14时在公司第一会议室召开,由董事长胡黎强主持。会议通知于2025年3月12日发布,网络投票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现场出席股东及代理人共4名,代表股份数54,591,378股;网络投票股东共76名,代表股份数5,618,868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4年年度报告》、《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公司董事2025年度薪酬方案》、《公司监事2025年度薪酬方案》、《调整部分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股票来源》、《修订公司章程》、《使用自有资金收购控股子公司少数股东剩余股权》等议案。其中第9、10项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获得三分之二以上同意通过。国浩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人员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