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杭州天目山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聂学民))
杭州天目山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聂学民在2024年度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履行职责。聂学民参加了15次董事会和6次股东大会,无缺席情况,对所有议案均投赞成票。他担任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和战略委员会委员,参与审议了董事会换届选举、聘任高管及黄山天目产能提升等重要事项。聂学民通过与管理层、内部审计及年审会计师沟通,监督审计工作进展,确保财务报告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报告期内,聂学民重点关注关联交易、对外担保、资金占用、信息披露、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及财务负责人等事项。公司关联交易定价公允,未损害股东利益;对外担保严格控制风险,未向关联方提供担保;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情况;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续聘尤尼泰振青会计师事务所为年度审计机构;聘任于鸿坚为财务总监,程序合法有效。
聂学民认为公司利润分配预案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他在2024年度积极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