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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汽集团: 海汽集团第四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九次会议的审核意见内容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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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海汽集团第四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九次会议的审核意见)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海南海汽运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对拟提交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四次会议审议的《关于续聘王兆学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关于续聘孙豪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关于续聘李永青女士为公司总会计师的议案》进行了审查,同时对王兆学先生、孙豪先生、李永青女士的个人履历等相关资料进行了审查。

经审核被提名人的职业、学历、职称、工作履历等相关资料,我们认为,本次提名人选符合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和任职条件。未发现本次提名人选有国家规定不能担任相应职务的市场禁入情形存在。同意续聘王兆学先生、孙豪先生担任公司副总经理职务,同意续聘李永青女士担任公司总会计师职务,任期至2026年12月31日止,并同意提请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四次会议予以审议。各委员签字:陈海鹰、段华友、羊荣良,日期为2025年3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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