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独立董事年度述职报告(凌华))
凌华自2023年9月起担任南京茂莱光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任职期间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积极履行职责,维护公司和股东利益。2024年,公司共召开8次董事会和3次股东会,凌华均亲自出席,未缺席或委托出席。她还参加了审计委员会、战略与发展委员会、提名委员会的相关会议,认真审议各项议案,积极参与讨论并发表意见。
凌华与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保持定期沟通,关注审计进展,确保年报工作顺利进行。她重视中小股东利益保护,积极参加业绩说明会,核查信息披露内容。凌华多次到公司现场考察,深入了解公司经营状况,听取管理层汇报,提出建议和要求。
2024年,公司未发生关联交易、重大资产重组等情况,所有承诺事项均按约定履行。公司严格按照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内部控制体系运行良好。公司续聘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为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凌华对此进行了监督和审核。公司完成第四届董事会换届选举,聘任郝前进为财务总监,凌华对其履历进行了审查并同意提名。公司对会计估计进行了变更,以加强现金流管控并简化核算流程。凌华将继续秉持诚信与勤勉精神,为公司发展提供建议,维护投资者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