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关于上海和辉光电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的鉴证报告)
我们审计了上海和辉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和辉光电”)2024年度的财务报表,包括2024年12月31日的资产负债表、2024年度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和相关财务报表附注,并于2025年3月27日出具了报告号为信会师报字2025第ZA10203号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在此基础上,我们接受委托,对和辉光电2024年度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执行了合理保证的鉴证业务。
和辉光电管理层的责任是按照相关规定编制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确保其真实、准确、完整。我们的责任是在执行鉴证工作的基础上对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发表鉴证结论。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3101号》的规定执行了鉴证业务,实施了询问、检查会计记录等必要程序。
我们认为,和辉光电2024年度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相关规定编制,如实反映了和辉光电2024年度营业收入扣除情况。本报告仅供和辉光电为披露2024年年度报告的目的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立信会计师事务所中国注册会计师,中国·上海,二O二五年三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