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厦门吉比特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第六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核查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厦门吉比特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要求,厦门吉比特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第六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对相关议案进行了审慎核查,并发表核查意见。
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为提高公司及子公司闲置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公司及子公司收益,在确保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正常开展的情况下,公司计划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0.00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对象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低风险、稳健型的金融产品。监事会认为此举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0.00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厦门吉比特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5年3月26日 监事:徐帅、吴培治、黄淑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