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安徽承义律师事务所为安徽富煌钢构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出具法律意见书。本次股东大会由富煌钢构第七届董事会召集,会议通知提前十五日发布。共有201名股东和授权代表参与,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数153,035,114股。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四项议案:一是《关于补选公司董事并调整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同意152,197,314股,占99.4525%;二是《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变更法定代表人的议案》,同意152,312,914股,占99.5281%,该议案为特别决议;三是《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同意152,310,414股,占99.5264%,同样为特别决议;四是《关于补选非职工监事的议案》,同意152,317,214股,占99.5309%。
表决程序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结合方式,计票人、监票人对现场投票进行了清点统计并当场宣布结果,网络投票结果由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提供。安徽承义律师事务所确认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资格、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人员资格、提案、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