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南矿集团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就南昌矿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出具法律意见书。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律师事务所接受公司委托,指派律师出席并见证股东大会。
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主持,会议通知于2025年3月8日发布在巨潮资讯网上。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现场会议于2025年3月26日下午14:30在江西省南昌市湾里区红湾大道300号研发中心三楼召开,网络投票时间为同日。
共有167名股东及代理人参加,代表股份132,659,93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5.7657%。会议审议通过了两项议案:1. 关于2025年度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2. 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及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两项议案均获得超过二分之一的有效表决权股份同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律师事务所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会议召集人和出席人员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