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大千生态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林隆华))
2024年度,林隆华作为大千生态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独立董事,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林隆华于2024年12月25日起担任公司独立董事,具备独立董事任职资格,符合独立性要求。
年度内,公司召开董事会1次,林隆华亲自出席并审议各项议案,均投出赞成票,无提出异议事项。林隆华担任第五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出席提名委员会会议1次,审议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任免事项。报告期内,公司未有须提交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的事项。
林隆华通过参加董事会、与公司管理层沟通,了解公司生产经营状况,提供专业意见和风险提示。公司积极配合其工作,及时传递会议材料,支持获取所需信息。林隆华积极参加监管部门组织的培训,提升履职能力。
报告期内,公司因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变更,对董事会进行改组并调整部分高级管理人员。林隆华审查新任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认为其具备相应资格和条件,提名、聘任程序合法规范。林隆华表示将继续依法依规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维护公司利益和股东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