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中盐化工关于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通知债权人公告)
中盐内蒙古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未成就暨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并调整回购价格的议案。根据2024年年度报告,公司2024年业绩考核条件中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净利润复合增长率、ΔEVA等考核指标未达标,触发业绩考核目标未达成的处理条件。公司将对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解除限售期已授予但尚未解锁的539.0824万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处理,占回购注销前公司总股本的0.37%。首次授予人员回购价格为5.65元/股,预留授予人员回购价格为6.78元/股。公司用于本次回购的资金约为3,142.94万元,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注册资本将由1,471,700,357元减至1,466,309,533元,股份总数将由1,471,700,357股减至1,466,309,533股。债权人自接到公司通知起30日内、未接到通知者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45日内,有权凭有效债权文件及相关凭证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担保。债权申报登记地点为内蒙古自治区阿拉善盟阿拉善经济开发区贺兰区,申报时间为2025年3月27日起45天内。联系部门为证券事务部,联系电话为0483-818278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