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云南文山铝业有限公司拟进行资产减值测试所涉及的办公研发中心项目资产组、熔盐加热站等闲置资产组、西畴矿业分公司洗矿生产线资产组可收回金额评估项目资产评估报告(中和评报字2024第 KMV1373 号))
本报告依据中国资产评估准则编制,针对云南文山铝业有限公司拟进行资产减值测试所涉及的办公研发中心项目资产组、熔盐加热站等闲置资产组、西畴矿业分公司洗矿生产线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进行评估。评估基准日为2024年10月31日,评估对象账面净额为33,876.05万元,可收回金额为8,828.82万元。办公研发中心项目资产组账面净额12,076.35万元,可收回金额5,829.04万元;熔盐加热站等闲置资产组账面净额6,892.55万元,可收回金额124.40万元;西畴矿业分公司洗矿生产线资产组账面净额14,907.15万元,可收回金额2,875.38万元。评估方法采用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评估结论的有效期自评估基准日起一年。评估范围内的办公研发中心项目资产组自2012年停工后,产权持有单位积极争取各方支持,反复论证多种盘活利用方案。评估结论建立在评估对象产权持有人及管理层对未来发展趋势准确判断及相关规划落实的基础上。评估报告仅供委托人、资产评估委托合同中约定的其他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和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使用。评估结论不等同于评估对象可实现价格,评估结论不应当被认为是对评估对象可实现价格的保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