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监事会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武汉光庭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于2025年3月12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等议案。根据相关规定,公司对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内部公示,公示时间为2025年3月14日至3月23日,为期10天。公示期内未收到任何异议。
监事会核查了激励对象的姓名、身份证件、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以及在公司担任的职务。核查结果显示,列入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具备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不存在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情形,符合激励对象条件和激励计划规定的范围。激励对象为公司(含分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任职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及业务骨干及其他需要激励的人员,均为与公司建立正式劳动关系或聘用关系的在职员工。监事会认为,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