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北京市法准律师事务所关于江西悦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事宜之法律意见书)
北京市法准律师事务所为江西悦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出具法律意见书。悦安新材成立于2004年11月10日,注册资本8559.524万元,主营业务涵盖金属材料制造、销售等。公司于2021年7月13日获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
本次激励计划旨在建立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激励对象包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等。激励计划涉及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239.65万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2%,授予价格为每股16.25元。激励计划有效期最长不超过60个月,首次授予日起12个月后开始分三次归属,每次归属比例分别为30%、30%和40%。
悦安新材已召开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相关议案,并将在股东大会审议前公示激励对象名单。公司承诺不为激励对象提供财务资助,确保激励计划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