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年3月))
通鼎互联信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旨在规范公司董事会议事和决策程序,确保公司经营管理工作顺利进行。董事会是公司经营管理的决策机构,负责公司发展目标和重大经营活动的决策。董事会主要职权包括召集股东大会、执行股东大会决议、决定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制订年度财务预算和决算方案、利润分配方案、资本变动方案等。董事会设立四个专门委员会: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各委员会成员全部由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占多数并担任召集人。
董事长主持股东大会和董事会会议,签署公司重要文件,行使法定代表人职权。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时,由副董事长或过半数董事推举的董事履行。董事会每年召开两次定期会议,临时会议可根据需要召开。董事会会议须有过半数董事出席方可举行,决议实行一人一票制。董事与决议事项有关联关系的,不得行使表决权。董事会决议须经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重大事项还需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同意。董事会会议记录和决议应以书面形式保存,保存期限与公司经营期限相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