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关于南京商贸旅游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之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及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相关事宜的法律意见书)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为南京商贸旅游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商旅)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提供法律意见。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等法规及《激励计划(草案)》规定,律师对本次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及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出具意见。
主要内容包括: 1. 批准与授权:2021年至2025年间,公司多次召开董事会和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包括首次授予股票期权、行权条件成就及部分股票期权注销等。 2. 行权条件成就:根据2023年度《审计报告》,公司2023年利润总额增长率为267.93%,净资产收益率增长率为213.17%,旅游、商业零售等新板块业务利润总额合计为17,382.80万元,均达到行权条件。29名激励对象个人绩效考核结果均为优秀,满足行权条件。 3. 注销情况:因退休或工作调动,3名激励对象不再符合行权条件,公司将注销其持有的509,375份股票期权。
律师认为,本次行权及注销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激励计划(草案)》规定。公司需按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办理登记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