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股票 - 数据解析 - 公告简述 - 正文

韦尔股份: 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关于上海韦尔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法律意见内容摘要

关注证券之星官方微博:

(原标题: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关于上海韦尔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法律意见)

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为上海韦尔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出具法律意见书。韦尔股份为依法设立存续的上市公司,股票代码603501,注册资本121,442.6982万元。公司不存在《管理办法》第七条规定的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情形。

2025年3月14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激励计划》及其摘要,激励对象包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中层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业务)人员及其他人员,不包括监事、独立董事及持股5%以上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亲属。股票期权行权价格为139.29元/股,有效期最长不超过48个月,激励对象在未来36个月内分三期行权。

公司已履行拟定、审议等程序,尚需召开股东大会审议、公示激励对象名单、监事会审核等后续程序。公司将按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不为激励对象提供财务资助。监事会认为激励对象具备任职资格,符合激励计划条件。本次股权激励计划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

fund

微信
扫描二维码
关注
证券之星微信
APP下载
相关股票:
好投资评级:
好价格评级:
证券之星估值分析提示韦尔股份盈利能力良好,未来营收成长性一般。综合基本面各维度看,股价偏高。 更多>>
下载证券之星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证券之星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证券之星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jubao@stockstar.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如该文标记为算法生成,算法公示请见 网信算备310104345710301240019号。
网站导航 | 公司简介 | 法律声明 | 诚聘英才 | 征稿启事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举报专区
欢迎访问证券之星!请点此与我们联系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