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监事会关于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相关事项的核查意见)
上海韦尔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就《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公司不存在《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的禁止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情形,包括但不限于: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未被出具否定或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上市后最近36个月内未出现未按规定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不存在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情况。
激励对象不包括独立董事、监事及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亲属;激励对象不存在最近12个月内被认定为不适当人选、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处罚或采取市场禁入措施等情况。激励对象的范围符合相关规定,公司将公示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公示期不少于10天。
公司不存在向激励对象提供贷款、贷款担保或其他财务资助的计划或安排。
《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考核指标科学合理,有利于公司持续发展,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实施本次激励计划有助于健全公司激励机制,提升员工积极性与创造力,有利于公司的长期持续发展。监事会一致同意实施本次激励计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