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法律意见书)
北京金杜(成都)律师事务所受东方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委托,就其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出具法律意见书。本次股东大会于2025年3月14日召开,采用现场会议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三项议案:1. 关于股东大会延长授予董事会发行股份一般性授权的授权期限的议案;2. 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5年-2027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3. 关于选举张少峰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的议案。其中,第1项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第2、3项为普通决议事项。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1,153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1,897,389,48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0.8629%。现场会议由董事张彦军主持,网络投票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会议表决程序及结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