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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鑫科技: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关于乐鑫信息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之法律意见书内容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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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关于乐鑫信息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之法律意见书)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为乐鑫信息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出具法律意见书。乐鑫科技是一家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上市公司,经营范围涵盖集成电路设计、软件开发等。公司不存在《管理办法》第七条规定的不得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情形。

根据《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激励对象包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及其他人员,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条件已由董事会审议通过。草案共分十四章,涵盖激励计划的目的、管理机构、激励对象确定依据、权益数量、授予价格、授予与归属条件等内容,符合《管理办法》第九条的要求。

乐鑫科技已履行的程序包括: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议案。后续需履行的程序包括内部公示激励对象名单、自查内幕交易情况及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承诺不为激励对象提供财务资助,激励计划旨在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不存在明显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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