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毕马威华振审字第2501551号)针对华润三九医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12月31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审计。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审计指引》及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的要求,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对贵公司内部控制进行了审查。
企业董事会负责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并评价其有效性。注册会计师的责任是在实施审计工作的基础上,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表审计意见,并披露注意到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重大缺陷。内部控制存在固有局限性,不能完全防止和发现错报,且可能因情况变化而变得不恰当。
审计结果显示,华润三九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在2024年12月31日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此报告由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签字注册会计师为周永明和杨玲,日期为2025年3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