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湖北创智律师事务所关于汇绿生态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法律意见书)
湖北创智律师事务所为汇绿生态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出具法律意见书。汇绿生态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深交所上市公司,不存在《管理办法》第七条规定的不得实行股权激励计划的情形。
激励计划的主要内容包括:激励对象为核心骨干及董事会认为需要激励的其他人员,首次授予不超过49人,共527万股,预留100万股。股票来源为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A股普通股股票,首次授予价格为4.60元/股。激励计划有效期为48个月,限售期分别为12、24、36个月,解除限售比例分别为45%、30%、25%。预留部分限售期及解除限售安排视授予时间有所不同。
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程序包括: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拟订草案并提交董事会审议,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相关议案,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后续还需公示激励对象名单、监事会发表意见、自查内幕信息知情人交易情况、召开股东大会审议等程序。
公司未向激励对象提供任何形式的财务资助,激励计划的实施有利于公司长期稳定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