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北京市两高(上海)律师事务所关于上海华测导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之法律意见书)
北京市两高(上海)律师事务所为上海华测导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出具法律意见书。华测导航为依法设立且在深交所创业板上市的股份有限公司,不存在《管理办法》规定的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情形。激励对象为核心技术骨干共24人,授予200.39万股限制性股票,占公司总股本的0.3647%,授予价格为33.14元/股。激励计划有效期不超过48个月,分三次解除限售,解除限售比例分别为30%、30%和40%。公司层面业绩考核以2024年净利润为基数,2025年至2027年净利润增长率分别不低于10%、20%和40%。个人层面绩效考核结果分为A、B+、B、C、D五个等级,对应解除限售比例分别为100%、100%、100%、50%和0%。公司已制定《考核管理办法》,并确保不为激励对象提供任何形式的财务资助。本激励计划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