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长春汽车检测中心有限责任公司因股权比例变动所涉及的华东(东营)智能网联汽车试验场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资产评估报告)
长春汽车检测中心有限责任公司因股权比例变动所涉及的华东(东营)智能网联汽车试验场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资产评估报告,国众联评报字(2025)第2-0020号。评估基准日为2024年10月31日,采用资产基础法,评估对象为华东(东营)智能网联汽车试验场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资产总额账面值100,346.76万元,评估值104,193.09万元,增值率4.00%;负债总额账面值10,258.95万元,评估值不变;所有者权益账面值90,087.81万元,评估值93,934.14万元,增值率4.00%。评估结论未考虑少数股权溢折价及流动性折扣对股权价值的影响。报告有效期自2024年10月31日至2025年10月30日。评估机构为国众联资产评估土地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委托人为长春汽车检测中心有限责任公司。评估报告使用者为委托人及其股东、国家行政机关及依法引用评估报告的中介机构。评估对象和范围包括华东(东营)智能网联汽车试验场有限公司经审计的全部资产及负债,其中资产总额账面值100,346.76万元,负债总额账面值10,258.95万元,所有者权益账面值90,087.81万元。评估前账面值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并出具了大信审字2024第24-00020号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评估报告已备案,备案号为47470200072025004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