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独立性评估的专项意见)
广东省高速公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规定,对公司2024年度在任独立董事的独立性进行了评估,并出具专项意见。
经核查,独立董事曾小清、尤德卫、虞明远、张仁寿、刘衡的履历及签署的自查文件显示,这些独立董事均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他们与公司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重大业务往来或其他可能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
公司董事会认为,5位独立董事均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规定中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的要求。
广东省高速公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3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