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为昆山沪光汽车电器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出具法律意见书(国枫律股字2025A0074号)。会议由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定召开,并于2025年2月15日发布通知,现场会议于2025年3月3日14:00在江苏省昆山市张浦镇沪光路388号四楼会议室召开,网络投票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结合的方式,审议并通过了两项议案:1. 关于延长公司2024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2.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有效期的议案。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股东代理人)共269人,代表股份340,900,48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8.0493%。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人员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法律意见书仅供本次会议使用,并随会议决议一同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