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精工钢构公司章程)
长江精工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2025年)主要内容如下: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990,123,931元,住所位于安徽省六安市经济技术开发区长江精工工业园。公司经营范围包括钢结构工程承包、设计、施工及材料出口等。章程明确了股东、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权利与义务,规定了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的职责与运作规则。公司利润分配优先采用现金分红,最近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最近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百分之三十。公司可采取现金、股票或两者结合的方式分配利润。章程还规定了公司合并、分立、增资、减资、解散和清算的程序,明确了修改章程的条件和程序。公司重视信息披露,指定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条件的媒体发布信息。章程自2025年2月起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