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修订稿))
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章程旨在规范公司组织和行为,维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公司成立于2017年6月26日,注册资本为人民币4,573,796,639元,总部位于浙江省杭州市。公司经营范围涵盖证券经纪、证券投资咨询、证券承销与保荐等多项业务,并可设立私募投资子公司和另类投资子公司。
章程强调公司应建立完善的公司治理体系,确保廉洁从业,推动实现“合规、诚信、专业、稳健”的行业文化。公司股份采取股票形式,每股面值人民币一元,股份集中存管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公司股东享有多种权利,包括获得股利、参与股东大会、监督公司经营等。
章程明确了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的职责和运作规则,确保公司治理结构的健全。公司设立党委和纪委,党委书记和董事长原则上由一人担任,确保党的领导核心作用。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总裁、副总裁、财务总监等,需符合相关任职条件,并对公司负有忠实和勤勉义务。
公司实行积极、持续、稳定的利润分配政策,优先采用现金分红方式,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15%。公司还建立了内部审计制度,确保财务收支和经济活动的合规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