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2024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修订稿))
华能澜沧江水电股份有限公司计划2024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60.00亿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将投入RM水电站项目(45.00亿元)和TB水电站项目(15.00亿元)。发行对象为不超过35名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条件的特定对象,包括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等。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80%,且不低于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发行数量不超过1,800,000,000股,占发行前总股本的10%。发行对象认购的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6个月内不得转让。本次发行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变化,中国华能仍为控股股东。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符合国家能源发展战略,有助于推进“双碳”战略,促进地区经济社会发展,增强公司盈利能力。本次发行方案已获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尚需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及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