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合盛硅业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为合盛硅业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出具法律意见书。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会议通知于2025年2月12日发布,临时提案公告于2月18日发布,会议于2月27日召开。会议审议并通过三项议案:1) 关于公司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非关联股东表决结果为同意26,704,875股,反对40,960股,弃权244,500股;2) 关于公司拟申请发行资产证券化项目的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398,603,478股,反对41,760股,弃权244,500股;3) 关于选举史雪怡女士为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398,021,916股。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出席股东及代理人共437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398,889,738股。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确认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人员资格、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