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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翔股份: 监事会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名单(预留授予日)的核查意见内容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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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监事会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名单(预留授予日)的核查意见)

广东科翔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对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审核,并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1. 本次获授限制性股票的58名激励对象均符合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激励计划》中确定的激励对象范围,不存在《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第八条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8.4.2条所述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情形。

  2. 预留授予的激励对象为在公司(含控股子公司)任职的核心技术(业务)人员,不包括独立董事、监事。

  3. 激励对象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的条件已成就。

  4. 公司董事会确定的预留授予日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和本激励计划中有关授予日的相关规定。公司和激励对象均未发生不得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情形。因此,监事会一致同意本激励计划的预留授予日确定为2025年2月26日,以3.39元/股(调整后)为授予价格,向符合授予条件的58名激励对象授予284万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广东科翔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5年2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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