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关于广东科翔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为广东科翔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相关事项出具法律意见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广东科翔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信达律师进行了核查验证。
2024年2月8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议案。2024年2月27日,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相关议案,并授权董事会办理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2025年2月26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确定以2025年2月26日为授予日,向58名符合条件的激励对象授予284万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3.39元/股。
信达律师认为,本次授予已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符合相关规定,授予条件已成就,授予日、授予对象、授予价格及授予数量均符合《管理办法》《上市规则》《自律监管指南》及《2024年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要求。公司将按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