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天通股份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330 股票简称:天通股份 编号:临 2025-009
天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7号》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8号》对公司会计政策进行调整。变更不会对公司当期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变更日期及原因:2023年10月,财政部发布《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7号》,规定了“关于流动负债与非流动负债的划分”等内容,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2024年12月,财政部发布《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8号》,规定对不属于单项履约义务的保证类质量保证产生的预计负债的处理,自印发之日起施行,允许企业提前执行。公司自2024年1月1日起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
变更前后会计政策:变更前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等。变更后将按照《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7号》、《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8号》要求执行,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原规定执行。
公司审计委员会和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修订及发布的有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特此公告。天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5年2月27日。